2008年4月21日

畫作:〈南法小鎮的房子〉



        作品主要描繪鄉間周遭環境一片花團錦簇、綠意盎然的情景。儘管技法上採用了印象主義(Impressionism)的點彩方式,作品本質上仍具備19世紀自然主義(Naturalism)的基本屬性。

        從主題而言,作品符合了印象主義慣用的視點,畫面的投影並不多見。畫家使用了從身後直接投向描繪對象的正面光,在這種光源下,所有的投影都落到對象身後,隱匿不見。

        在筆觸上,畫面由大量分解的、中性的、均勻的筆觸所構成的色點所集結。這些色點多來自畫筆的尖端,儘管筆觸小,彼此的形狀仍各不相同,隨著描繪對象的肌里與形體,有著細微的變化。若干對象(如樹的枝幹),色點則由細線取代,以勾出物體的輪廓形狀。

        在色彩方面,雖使用了混合顏色,基本上仍是自然界的反映。在色調處理上,結合了學院派單一色調由深到淺的過渡色調,適度地加以調節,除了構成物體的形狀及體積感,更產生明暗交界融合的效果。使用的對比色主要為黃色、紫色,以接近大自然當中陽光和陰影的效果。高光的部分使用黃色、橙色、淺綠色強化,陰影則求助於紫、藍、深綠色。整體的綠色色階變化有所強調,部分藍色的樹叢,則具體反映天空的顏色。

        在作畫過程方面,先在平塗的底色上塗上色點,等到一層色點乾了之後,再塗上另一層色點,避免不同顏色的混合。相較於新印象主義(Neo-Impressionism)更細小、均勻的色點,這件作品明顯較大的色點,並無法在視網膜上完全融合,因而,畫面這種半融合半分開的色點處理,產生的是某種視覺的顫動感,並表現出大氣中明亮的光線效果。整體而言,作品仍未到達新印象主義的光學融合過程,仍保留在印象主義的「色斑」概念,目的只想讓觀者在遠距離觀看時,將畫面的色彩和筆觸,當作畫家進行視覺理解過程當中,一種連貫的等同物。

        作品反映了1890年代起,學院主義逐漸向印象主義靠攏的「印象化」(impressionize)傾向。從19世紀最後10年起,許多學院主義的藝術家,開始大量引用印象主義的鮮豔顏色、色斑、點彩等技法,然而,在審美理想上,卻絕非印象主義的原始精神。德嘉(Edgar Degas, 1834-1917)因此憤而批評這些印象主義式的學院藝術家:「他們對我們處以死刑,還翻遍了我們的衣袋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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