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5月9日

繪畫:藝術的寓意

Attributed to Hans von ACHEN(1552 -1615)
油彩、木板
51 x 42 cm


              亞琛擅長寓意畫,構圖經常一致,喜於將人物的各種屬性轉換在不同的畫作當中。

       畫面以維納斯與邱比特作為主題的寓意人物。中提琴、魯特琴(lute)顯示了維納斯的音樂寓意角色,自中世紀起,星象學已將音樂家列入維納斯的子女之列。音樂在此亦寓意了宗教訊息,聖奧古斯汀(St Augustine, 354-430)在《音樂論》當中主張,我們所聽到的音樂的調性,皆與萬物的創造者上帝有關。維納斯手中的調色盤與畫筆,則做為藝術的另一寓意。
        人物的人體肌里結構帶有義大利的堅實感,源於米開蘭基羅西斯汀禮拜堂(Sistine Chapel)的壁畫人物,人體扭轉的形象取材於此;衣紋的銳利角度近似羅索(Fiorentino Rosso, 1494-1540);強烈厚重的明暗對比以及過度強調的表現性頭部與姿態,則出於羅馬諾(Jiulio Romano, 1499-1546)。冷冽的色彩有別於義大利、法國的鮮明色彩,為義大利以外的矯飾主義特質。在洋溢官能的神話題材當中,融入宗教的指涉,成為嚴格的理性考量,帶有冷峻的性格。
    
       維納斯胸前的金繩在此象徵維納斯被戰神(Mars)的愛情所駕御,因戰神與維納斯互有情愛,戰神的神駒的韁繩便是一條金繩。邱比特在此將金繩牽引到自己身上,象徵兩人綑綁結合的關係。
       畫作具有複雜的象徵意義,是一則有關婚姻、世俗的寓意畫,主要讚頌婚姻當中的性愛。背景幽暗的空間深度處理,以及兩側布幕的開啟形狀,暗喻著女子的性徵,除了爲丈夫提供一肉慾的形象,亦讓妻子關聯到貞潔與生殖的能力。在聖經《雅歌》(Canticles)當中,女子將自己視為耶穌的新娘或配偶,傳達了對愛情的渴望。維納斯與邱比特身體親密的接觸雖暗指情慾,目的卻在指涉更高層次的意涵,鼓勵女性以維納斯為榜樣,與以邱比特形象出現的「聖父」、「聖子」、「情人」的對象結合。15世紀起,愛情經常被賦予更抒情的表達,其中參雜著新柏拉圖主義(Neoplatonism)的觀念:世俗的維納斯作為夏娃的另一角色,象徵天堂、永恆的愛;世俗的維納斯將通往神聖的維納斯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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